寵物、召喚獸、迷魅獸、殭屍全部共用同一個「魅力名額」;魔法娃娃另外算,不佔名額。
一句話看懂:魅力名額
- 每隻寵物/召喚獸都要佔用一定的魅力(一般寵物、召喚獸、迷魅獸、殭屍每隻佔 6 點)。
- 你能用的魅力 = 角色視窗看到的魅力 + 職業隱藏加成(見最後一節「隱藏魅力」)。
- 寵物、召喚獸、迷魅獸、殭屍算在同一本帳:先帶了寵物,能召喚的隻數就變少,反之亦然。
- 名額不夠時會看到「魅力不足,無法再控制寵物。」或「你不能擁有太多的怪物。」。
寵物
怎麼取得(馴養)
- 準備馴養食物:目前開放區域可馴養的寵物都吃「漂浮之眼肉」,各村莊的格林雜貨商人有賣。
- 先點選要馴養的怪(把牠設成目標),走到3 格以內,再從背包「使用」食物。
- 每秒最多餵一次;同一隻怪最多只能嘗試 7 次,用完會顯示「無法再捕捉了。」(食物不會被扣)。
- 怪的血量打得越低越容易成功;成功後怪物消失,你背包會多一個項圈,寵物會出現在身邊(剛抓到是「休息」狀態)。寵物繼承抓到當下的殘血。
- 馴養的前提:魅力名額還夠放下這一隻,而且身邊已領出的項圈寵物少於 5 隻(抓到的寵物會直接出現在身邊)。
- 成功/失敗訊息顯示在日誌頻道。
目前開放區域可抓到的寵物(都用漂浮之眼肉):
| 寵物 | 起始等級 | 哪裡找 |
|---|---|---|
| 牧羊犬 | 5 | 說話之島、大陸部分野外 |
| 杜賓狗 | 5 | 說話之島、大陸部分野外 |
| 小獵犬 | 5 | 說話之島、大陸部分野外 |
| 狼 | 5 | 說話之島、大陸部分野外 |
項圈、領出、收回(詹森、寵物召喚笛)
- 項圈就是寵物本身:寵物不在身邊時就收在背包的項圈裡;寵物面板按「存放寵物」就會收回項圈(在哪裡都能按)。
- 也可以找各村的「詹森(領取寵物)」:視窗會列出你所有項圈寵物,活著的按「領取」,從詹森領取會補滿血;要站在詹森旁邊才能操作(說話之島、古魯丁村、風木村、奇岩村都有詹森)。
- 寵物召喚笛(各村雜貨商人有賣):在背包「使用」後會打開同樣的寵物清單,不用找詹森就能把寵物叫到身邊;用召喚笛叫出來不會補血、也沒有領出加速。召喚笛不會消耗,買一支可以一直用。
- 同時最多領出 5 隻項圈寵物(還要魅力名額夠)。
- 從詹森領出時寵物會自帶加速術 30 分鐘(召喚笛叫出來沒有),預設是「攻擊」模式。
- 寵物死亡不會掉項圈,但死掉的寵物叫不出來,要用 1 張復活卷軸復活(復活後血量為最大值的 1/4):找詹森按「復活」,或在寵物召喚笛的清單上直接按「復活」。復活後才能再領出。
- 項圈寵物不能解散;可以改名一次(1~12 字)。
- 項圈收著的時候可以交易(=把寵物交給別人);領出中的寵物項圈不能交易。
寵物指令
攻擊、防禦、休息、散開、警戒、召回、存放(收回項圈)、改名、治療(對寵物放治癒術)。對一隻下「攻擊/休息…」這類狀態指令,同類(全部項圈寵物)會一起改。寵物等級比你高時不聽指令。
寵物升級
- 寵物打怪會依「造成傷害的比例」分到經驗,自己升級;每升 1 級最大 HP/MP 會隨機成長(不加其他屬性、不會降級)。
- 寵物最高 Lv30(寵物升級經驗表到 30 級為止)。
- 寵物在村莊安全區內每 3 秒回 50 HP;野外每 20 秒回 1 HP/1 MP。
- 寵物沒有飢餓值。
- 目前寵物不能穿戴裝備,也沒有進化功能。
能不能帶進獵場、離線掛機
| 地方 | 項圈寵物 | 召喚獸/殭屍 | 迷魅獸 |
|---|---|---|---|
| 同一張地圖內移動(走路、瞬移、大陸野外回大陸的村莊) | 跟著走 | 跟著走 | 跟著走 |
| 換到另一張地圖(地下城/副本回村、記憶座標、傳送師、走傳送格) | 跟著走 | 跟著走 | 跟著走 |
| 個人獵場(NPC 傳送進去的) | 可以帶 | 可以帶 | 可以帶 |
| 血盟試煉副本 | 不行(進場自動收回項圈) | 可以 | 可以 |
| 奇岩無限大賽 | 不行 | 不行 | 不行 |
| 離線掛機 | 繼續跟著打,直到離線掛機結束才收回 | 同左 | 同左 |
- 下線(非離線掛機)、主人死亡、或進入不能帶寵物的地方,寵物會自動收回項圈並存檔。
能帶幾隻寵物(公式)
寵物隻數 = (角色視窗魅力 + 職業隱藏加成) ÷ 6,無條件捨去,最多 5 隻。
職業隱藏加成(項圈寵物用):王族 +6、妖精 +12、法師 +6、騎士 +0。
| 角色視窗魅力 | 騎士 | 王族 | 法師 | 妖精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8 | 1 | 2 | 2 | 3 |
| 12 | 2 | 3 | 3 | 4 |
| 18 | 3 | 4 | 4 | 5 |
| 24 | 4 | 5 | 5 | 5 |
| 30 | 5 | 5 | 5 | 5 |
提醒:如果身上已經有召喚獸/迷魅獸/殭屍,牠們也會吃掉名額,能領的寵物就會變少。
召喚(法師、妖精)
誰會什麼
| 魔法 | 職業與學習等級 | 每次消耗 | 結果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召喚術 | 法師 Lv28 | 魔法寶石 ×3、MP 50、HP 30、正義值 −10 | 依魅力一次叫出多隻召喚獸,存在 1 小時 |
| 造屍術 | 法師 Lv24 / 妖精 Lv48 | 魔法寶石 ×2、MP 35、HP 80、正義值 −10 | 叫出 1 隻人形殭屍,存在 1 小時 |
| 迷魅術 | 法師 Lv20 / 妖精 Lv40 | 魔法寶石 ×2、MP 30、HP 20 | 把野外 1 隻怪變成你的隨從,持續 1 小時 |
王族、騎士沒有召喚類魔法。
召喚術依等級召喚什麼
| 角色等級 | 召喚出 | 召喚獸等級 / HP |
|---|---|---|
| 28~43 | 食人妖精 | Lv22 / 250 |
| 44~47 | 食人妖精王 | Lv30 / 400 |
| 48~51 | 骷髏鬥士 | Lv31 / 300 |
| 52 | 阿魯巴 | Lv35 / 380 |
- 召喚獸能力固定,不會跟著主人變強,也不會升級。叫出來預設「攻擊」模式:不會自己找怪,你打誰牠打誰。
- 召喚獸被別的玩家打死會給對方經驗(不掉東西)。
- 可在 AUTO 設定開「自動召喚」:身邊沒有召喚獸時自動施放(會照常扣材料/MP/HP/正義值)。
召喚術一次叫幾隻
召喚隻數 = (角色視窗魅力 + 6 − 已被佔用的名額) ÷ 6,無條件捨去。 召喚術的隱藏加成一律 +6(不分職業)。
| 法師角色視窗魅力 | 身上沒其他隨從時,一次叫出 |
|---|---|
| 8 | 2 隻 |
| 12 | 3 隻 |
| 18 | 4 隻 |
| 24 | 5 隻 |
| 30 | 6 隻 |
例:法師魅力 18,已帶 2 隻寵物(佔 12)→ 召喚術 (18+6−12)÷6 = 2 隻。
造屍術叫出什麼
| 職業 / 等級 | 人形殭屍 等級 / HP |
|---|---|
| 法師 24~31 | Lv10 / 100 |
| 法師 32~39 | Lv12 / 200 |
| 法師 40~43 | Lv14 / 400 |
| 法師 44~47 | Lv16 / 500 |
| 法師 48~51 | Lv18 / 600 |
| 法師 52 | Lv20 / 800 |
| 妖精 48 以上 | Lv10 / 100 |
- 本服的造屍術不需要屍體,直接在你身邊造出 1 隻。
- 施放條件:剩餘名額(魅力 + 職業加成 − 已佔)至少 6。造屍/迷魅的職業加成:法師 +6、妖精 +12。
迷魅術
- 對可被迷魅的野外怪施放(王、守護神、木人、攻城物件不行);要在施法距離內且沒有障礙物擋住。
- 成功:那隻怪(保留當下血量)變成你的隨從「迷魅:怪名」,佔 6 名額;換地圖會跟著你,1 小時到期或解散時結束。失敗一樣會扣 MP 與材料。
- 名額條件同造屍術(法師 +6、妖精 +12,剩餘至少 6)。
迷魅獸什麼時候會離開你
迷魅獸跟召喚獸一樣,換地圖會跟著你,時間到或遇到下面的情況才會結束。
| 情況 | 迷魅獸 |
|---|---|
| 同一張地圖內:走路、瞬移卷軸、傳送格 | 跟著你 |
| 換到另一張地圖:回城或用回家卷軸、記憶座標、走傳送格、換樓層、找傳送師進個人獵場 | 跟著你,血量和剩餘時間不變;原本那隻怪照一般時間重新出現 |
| 壽命 1 小時到期、按「解散」、妖精施放「釋放元素」 | 結束 |
| 你被打倒、下線、切到格子獵場視圖 | 結束 |
| 進入禁止帶寵物的地方(例如奇岩無限大賽) | 結束,不會跟進去 |
| 離線掛機中 | 繼續跟著你打,直到離線掛機結束 |
| 被怪物或玩家打死 | 牠死亡;如果還沒換過地圖,原本那隻怪照一般時間重新出現 |
- 結束時如果還在當初迷魅牠的地圖,牠會變回野怪,保留當時血量,再殺不給經驗。
- 結束時如果已經帶到別張地圖,牠會直接消失,並有系統訊息提示。
- 帶到別張地圖後,牠被殺也不給經驗。
- 迷魅獸不會存檔,重新登入後不會還在。
魔法娃娃跟寵物的關係
- 魔法娃娃不佔魅力名額,跟寵物/召喚獸可以同時存在;同一時間最多 1 隻娃娃,30 分鐘自動收回,每次召喚扣 1 張娃娃召喚卷。
- 娃娃召喚中提供的卡片能力會算進角色能力(若有魅力加成也會顯示在角色視窗,目前娃娃卡沒有魅力加成)。
- 奇岩無限大賽這類不能帶寵物的地方,娃娃也會一起收回。
隱藏魅力(重要)
結論
角色視窗的魅力 ≠ 算寵物/召喚名額的魅力。系統算名額時,會在你看到的魅力上再偷偷加一筆「職業隱藏魅力」,這筆加成任何視窗都不會顯示。
| 用途 | 騎士 | 王族 | 法師 | 妖精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項圈寵物(領出/馴養) | +0 | +6 | +6 | +12 |
| 召喚術 | —(不會) | —(不會) | +6 | —(不會) |
| 迷魅術 / 造屍術 | — | — | +6 | +12 |
角色視窗看到的魅力包含哪些(都會顯示)
- 創角基礎值 + 創角/升級配點 + 萬能藥(自然值,上限 35)
- 裝備上的魅力(可能是正的也可能是負的,例如部分頭盔、斗篷、項鍊、T 恤、長靴;也有扣魅力的盔甲/手套)
- 套裝效果、道具收藏、卡片收藏、召喚中娃娃的魅力加成
角色視窗顯示的就是上面全部加總後的數字,系統算名額也是用這個數字當起點(再加職業隱藏魅力)。
不會影響魅力的東西
- Buff 魔法(Buff 只加力量/敏捷/體質/智力/精神,不加魅力)、變身、職業排行 Buff 都不加魅力。
另一個「看起來不一樣」:選角畫面
- 選角畫面顯示的魅力是不含裝備的自然值;進遊戲後角色視窗的魅力才含裝備。兩邊數字不同是正常的。
自己估算的方法
- 打開角色視窗看「魅力」數字(已含裝備)。
- 加上自己職業的隱藏魅力(上表)。
- 除以 6、無條件捨去 = 名額隻數;再扣掉身上已有的寵物/召喚獸。
例子:
- 妖精,角色視窗魅力 12 → 實際算寵物用 12+12 = 24 → 可帶 4 隻寵物(看起來像只能 2 隻)。
- 騎士,角色視窗魅力 12 → 沒有加成 → 2 隻。
- 王族,創角魅力 13 → 13+6 = 19 → 3 隻。
- 法師,魅力 8(最低)→ 寵物 8+6 = 14 → 2 隻;召喚術 (8+6)÷6 = 2 隻。
- 戴上扣魅力的裝備(例如 −2)會讓隻數減少。魅力變低時,已經在場的寵物/召喚獸不會被收回;名額只在「馴養、領出、施放召喚」那一刻檢查,下次就按新數字算。
補充:血盟人數上限用的是角色視窗的魅力,不含這筆職業隱藏魅力。